余一剑

余一剑

十一、清风伴我好上路(潜力新书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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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大早,余伊建便来到程二牛的家里找程二牛商量事情。

“怎么了贱贱?你这一大早的不去酒楼,跑我家来干嘛?你不怕老板娘又扣你工钱啊?”程二牛略有些意外地问。

“呵呵,她再也别想扣我的工钱了!”余伊建自豪地说,“老子已经不干了!”

“什么?你真不干了?那你今后怎么打算?怎么养活自己和疯老头子?”程二牛诧异地问到。

“呵呵,我不是和你说过吗,我要仗剑江湖,去闯出一番天地来啊!”余伊建笑着回答说。

听余伊建不像是在说笑,程二牛稍稍想了一下,然后问到:“难道这事和那位李大侠有关系?”

“嗯”余伊建点了点头说,“他让我帮他办件事,所以我要暂时离开镇子一段时间。”

“你要走?那你家疯老头子怎么办?”程二牛问到。

“这也就是我唯一不放心的地方。”余伊建回答说,“所以我这一大早来找你,就是想和你商量,以后能不能拜托你和时万帮我经常去看看他,给他带点吃穿的东西。”

说着,余伊建将李逍遥给的那一包碎银子丢给了程二牛。

“这些银两你先拿着,如果不够,你先记帐,等我回来了我再想办法还你。”余伊建继续补充说到。

“唔,这个你放心,我会帮你照看好疯老头子的。虽说他平日里疯疯颠颠的,但好在吃饭、睡觉这些日常事务他还是能够自理的,所以照看起来也并不麻烦。你这趟出门,身上不带点银两可不成。估计你这辈子都没带过这么多银两吧?你可省着点花,别都拿了去逛青楼咯。”

程二牛程二牛说着,冲余伊建猥琐一笑,又将那包碎银两塞还给余伊建。

“逛你个大头鬼!”余伊建在程二牛胳膊上捶了一拳,“我屋里还存了点散碎银两可以带着上路。我一路上省着点花应该也凑活了。至于这包银两你还是留着吧,毕竟疯老头子也上了年纪,万一还要给他看个病,抓个药什么的,缺了银两不行。”

听了余伊建的话,程二牛觉得也有道理,便没有再推辞,将银两收起来,塞进了怀里。

“你准备什么时候动身?”程二牛问。

“疯老头子是我最大的牵挂,安顿好他我就放心了。因为这事情也比较急,所以我打算回去收拾一下就动身上路了。”余伊建回答说。

“那行,我知道了,我去叫下时万到镇子口上等你,一起给你送个行。”

“嗯!”余伊建点了点头,眼眶中竟有些湿润。

回到了家中,见疯老头宋怀忠还是和往常一样,拿着一支树枝在屋外的泥地上乱写乱画。

他所写的这些语句杂乱无章,所画的符文也仿佛鬼画符一般。

从小到大,余伊建天天看着宋怀忠涂写这些文字和符号,由于耳濡目染,早已在不知不觉中把这些文字和符文记在了心里。

只不过,在他看来,疯老头涂写的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根本就是一些毫无意义的东西,因此也从来没有认真去关注或仔细去研究过。

宋怀忠听到余伊建的脚步声,回过头来朝他笑了笑。

以往这个时候,余伊建也总是会还以笑脸,但今天他却一点都笑不出来,反而有种莫名的悲伤。

没有理会宋怀忠,余伊建直接进入了屋内,打开箱柜,找了块棉布,整理了几套换洗的衣物,并将床底下一个破瓦罐里的铜钱和碎银都取出来,一起放在棉布上。

然后用棉布将物品包裹后做成了一个随身的包袱背在身上。

“还要带点什么呢?总感觉少了点什么。”余伊建自言自语地说,“哦,对了,行走江湖怎么能没有把称手的武器呢?”

说着,他笑了笑,目光在屋子里一扫,就落到了在墙角挂着的那把短剑上。

此剑名曰“清风”,剑长近三尺,剑宽约两指。剑身虽是以精铁打造,但因保养不善,如今早已布满星星点点的锈斑。

剑锋上也略有几个裂口,似乎是在某场对战之中被别的武器所伤。

剑体上靠近剑格处刻有古体“清风”二字。

随剑配有一骨质剑鞘。此骨不知是何兽类之骨,呈一种乳白色的色泽,骨质莹润通透,散发着美玉般温润的光泽。

美中不足之处便是此剑鞘由于年代久远,再加上缺少养护,此时已经有了几道黑褐色的老裂,影响了剑鞘整体的美观度。

剑柄也是以同材质的骨料制成,与剑鞘浑然一体,十分协调。

剑首、剑格以白铜打造并雕绘简略的纹饰,起到了很好的点缀效果。

虽然从外表上看此剑极其普通,但却是宋怀忠心爱之物。

他经常连睡觉时都会抱在怀里。

所以当余伊建走到墙边,将清风剑摘了下后,他便走到了屋外,蹲下身来对蹲在地上涂写文字符号的宋怀忠说:“疯老头,我最近要出去办点事。你这宝贝清风剑先借我用一用呗?万一翻山越岭的时候,遇到些豺狼虎豹,我也可以用来防身。”

“不行!宝贝,不行!”疯老头使劲摇了摇头回答说,并一把夺过清风剑紧紧抱在怀里。

“那我就这样走了。要是我被豺狼虎豹给吃了,就没有小贱贱陪你玩咯。”余伊建露出一副无奈的神色,对宋怀忠说到。

听余伊建这么一说,宋怀忠似乎又有些于心不忍,他看看余伊建又看看清风剑,露出了一脸愁容,显得十分为难,不知道该如何决断。

见疯老头犹豫了,余伊建又笑着说到:“呶,这样吧,你把清风剑先借我出去用用。等我回来的时候呢,我给你带你最喜欢吃的糖葫芦还有百果糕,你看怎么样?”

“好好好,给我带糖葫芦和百果糕。小贱贱不许骗人!”宋怀忠笑着回答说。

“嗯,小贱贱不骗你,骗你是小狗,汪汪。”余伊建也笑着回答到。

听余伊建这么一说,宋怀忠彻底放心了,笑着把清风剑递给余伊建。

余伊建接过清风剑,伸出手擦了擦宋怀忠脸上的粘着的污泥,然后说到:“疯老头,我这趟出门可能会有段时间不能回来照顾你了。我让程二牛和时万兄弟多过来陪你玩,你自己一个人在家要乖噢!”

“嗯,你要早点给我带糖葫芦和百果糕回来吃噢!”宋怀忠回答说。

看着宋怀忠那一副天真的表情,余伊建心里一阵酸楚,眼眶立刻湿润了。

为了不让宋怀忠看到自己难过的表情,余伊建迅速站起身来,转过身去,丢下一句:“疯老头,那我走了,你好好照顾好自己!”

说完这句话,一行热泪已经不由自主地从眼眶里滑落下来。

当余伊建来到了镇外的那棵千年大樟树下,见程二牛和时万已经早早地等在了那里,他便加快了脚步走了过去。

“贱贱,你怎么说走就走了呀?”时万看余伊建过来来立刻疑惑地问到。

“嗯,李大侠让我帮忙办的事情比较紧急,所以我只能马上出发了。另外,李大侠还说,从时间上推断,朱雀营的人很快又会回来,他也需要马上离开这里。所以李大侠这件事情就我们三兄弟知道,千万不能让第四个人知道,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余伊建吩咐说。

“放心吧,这个秘密我们会烂在肚子里的。”时万回答说。

余伊建听了,放心地点了点头,又说到:“那我就先走了,以后你们照顾好自己,也帮我照看好疯老头子!”

“贱贱,你放心吧,你不在家的日子里我们会照顾好疯老头子的。另外,这些风干牛肉你带在路上吃。”说着程二牛将一包干牛肉塞进了余伊建的包袱中,“办完了事早点回来,我们还等着余大侠你回来和我们讲江湖上的奇闻轶事呢!”

“嗯,保重!”余伊建说着,向两位兄弟抱拳行了个礼。

程二牛和时万也双手抱拳回礼并说到:“保重,一路平安!”

告别了两位兄弟,余伊建背着包袱,提着“清风”,终于踏上了出行之路。

沿着镇外的宽敞驿道,余伊建走了两天的路程,终于来到了传说中的临山县城南门。

这临山县城虽说并不算太大,全县城仅有四、五万人口,但比起芙蓉镇来已经是天差地别了。

这里一横一纵两条主要街道交错于县城中部。

沿着这两条主要街道,店铺馆肆一间挨着一间。

街道上虽然并不能用车水马龙、熙熙攘攘来形容,但往来的行人和车马也比芙蓉镇上要热闹了许多。

余伊建进了南门,独自在街上走着,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地观看着街道两旁的各种店铺中那琳琅满目的各色商品,馆肆中那进进出出的男女老少。

他觉得自己要出来行走江湖绝对是对的,否则像这种大世面在那小小的芙蓉镇怎么可能见的到啊?

走了一会,余伊建来到了一家叫“天香楼”的饭馆前。

只见这饭馆有上下两层楼,进进出出吃饭喝酒的顾客很多,看起来生意十分红火。

吃了两天的干牛肉,余伊建的牙都要咬坏了,所以他决定还是稍微破费一下,到饭馆里给自己改善一下伙食,也顺便庆祝自己终于踏上了梦寐以求的江湖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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