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嫁甜心:亿万总裁超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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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章 曾经那个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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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章曾经那个少年

听到“纪家”二字,元修一个急刹停在路边,眼皮跳了跳,“纪小姐,你没事儿又去纪家干什么?万一你再出点什么事,回来我怎么向陆总交待?”

纪恬深看着元修的反应,好似纪家就是龙潭虎穴。

她眸子闪烁两下,便问了出来。

说来话长,元修只好简单道:“反正,你去他们家就容易被你那个姐姐算计。之前你跟陆总在一起时,一次陆总陪你回去,你被留下,结果就被绑架了。好在有惊无险。但自那之后陆总就不放心你过去。第二次你被纪先生从校门口接走,结果就跟陆总分手了。不过,现在我知道,是被分手。你失忆了。你瞧瞧,一次被绑,一次失忆,他们家还能去吗?”

竟然还有被绑架的事情,纪恬深却是更加坚定了回纪家的想法,“我就是想回去找找我失忆的真正原因。你放心,我会小心,不会再次着了他们的道。”

在纪恬深的坚持下,元修最终不得不转道,前往纪家。

一路上元修还在不断地嘱咐纪恬深,现在纪恬宁可不是从前的纪恬宁,跟余梦露混了之后,性子比以前定了不少,心机也更深了。

说到最后,都像老太太唠叨。

纪恬深打断了他,“别说她了。我知道她有心机,东方酒店那次她还不是被我反击过去,自己上了头条。不如你说说你,你不是警察,韶城怎么会告诉你他卧底的事情,他怎么这么信任你呢?”

元修听见这话,眼睛抬起,眉宇之间还有些一骄傲,“那当然,我是ken在这个世界上最忠实的朋友与下属,他不相信我相信谁?”

接着,元修就对纪恬深讲了讲他跟陆韶城的事情。

元修跟陆韶城认识的时间已经超过十年,那时候他们还都是十几岁的少年。元修是一个在孤儿院长大,浪迹在纽约街头偷鸡摸狗的混混。因为能打,平时又是一副清清冷冷,酷拽的模样,渐渐的在布鲁克林区唐人街也混成了一号人物。有一天,另一个团伙的老大,一个叫阿诺德的人因为跟他抢地盘把他妹妹给绑走了。

元修从小与妹妹在孤儿院相依为命,把妹妹看的比自己的命都重要,想到阿诺德的行事风格,他不敢想象妹妹在阿诺德手里会遭遇什么。他完全不顾阿诺德提的什么谈判,他不允许妹妹在阿诺德身边多呆一会儿,揣着菜刀跟枪就杀了过去。

他太冲动,也太年轻气盛,被阿诺德的人给群殴,还惹怒了阿诺德,阿诺德扬言要当着他的面办了他妹妹,他当时几乎要疯掉,疯狂辱骂阿诺德,而妹妹元颖的衣服正在一件一件被阿诺德扒下来,求救声也变得绝望。

他以为他们兄妹俩要折在阿诺德手里的时候,站在阿诺德身旁的一位金发美少年突然走过去把施暴的阿诺德从元颖身上拉了起来,直接掏枪朝抵上了阿诺德的脑袋。那位金发美少年就是当时的陆韶城。

陆韶城让元修带妹妹离开,元修当时只顾着救妹妹也没多想,直接就跑了。兄妹俩在街头飞奔,到安全的地方,遇上了元修的小弟,他把妹妹交给小弟照顾。想着,自己刚才太不够义气,他得回去帮那个美少年!

用枪抵阿诺德的脑袋,估计要被阿诺德纵大卸八块再煮了吃。

元修把小弟手里的武器全搜罗过来,揣进裤腰里。

杀回去的时候果真见陆韶城正在挨打,十几个人手拿着刀棍围攻他,阿诺德还举着枪威胁他马上跪地求饶。

但陆韶城一句话也不说,就是直接干!阿诺德一向狂妄,被一个很看好的小弟当众背叛,还坏他的好事,拿枪抵他的脑袋,这要是传出去,他在布鲁克林还怎么混?

见小弟们不是陆韶城的对手,他发现,他对他这个小弟的了解真的太少,这个叫ken长的白白净净的少年真tm的能打!

他不耐烦,也不顾会不会误伤自己人,开枪射击。

一枪,两枪,现场一时混乱,混乱之间,陆韶城不知被谁捅了一刀,阿诺德见状大喜,让小弟们剁了他。

就在这时,元修左手持刀,右手持枪冲了进来。陆韶城虽受了伤,元修返回来帮他,他顿时又有了干劲,最终两人合力,把阿诺德的人收拾的服服帖帖。

警察不知怎么来了,元修与陆韶城,还有阿诺德,及阿诺德手底下那些还能动的小弟全被抓进了警局。

元修混社会,啥都干过,进去就被翻出案底判了刑。

让他没有想到的是,阿诺德表面是混混,在布鲁克林收保护费开赌场,背地里竟然还做着蝳品生意,怪不得那狗东西平时总是炫富。那次被抓,阿诺德是真的栽了个大跟头。

更让元修没想到的是,拘留期间他跟陆韶城被关在了同一个监室。不足一月的时间,两个人成了好朋友。

也许陆韶城觉得元修本性不坏,言语之间还透出一些正气,渐渐的对元修也是交了心。元修才知道,那天的警察是因为陆韶城而来的,更是陆韶城收集了阿诺德贩蝳的证据交给警方,才让阿诺德的刑罚加重,直接判了二十年,到现在,那哥们儿还在监狱里呆着呢,听说很是狂妄,很有攻击性,在监狱里属于危险人物,别人都努力减刑,他还被加刑了。

当时元修觉得陆韶城简直太牛了,他问陆韶城是不是跟阿诺德有杀父之仇,夺妻之恨,才不惜伪装成混混在他身边俯首称臣。因为在狱中时陆家人来看过他,送钱送东西,狱警收了好处,根本不会为难他,让他在监狱里过的舒舒服服。元修就知道,陆韶城家里有家底,不像是会出来混社会的人。

陆韶城只是笑笑,不言语。

后来元修还是知道了,陆韶城拥有着优越的生活,出众的相貌,十五岁的时候自己就注册了一个网站赚到人生的第一桶金。十六岁去读了军校,表现优异,家里还有奖杯,却因为打架被开除了。十七岁成立了天宇国际,白天拿刀当混混,晚上提笔批文件。简直就是开挂的人生。

他之所以把头发染成黄的,纹了花臂,打了耳钉,跑去阿诺德身边当小弟,只是因为他要伸张正义,他痛恨蝳品,他要让那些制造罪恶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当时的元修哪听过这样的话,瞬间觉得陆韶城高了两米,崇拜之情油然而生,他当即跪地叫大哥,誓要跟着陆韶城混。

可惜,人家还有大理想,不喜欢在m国呆着,不愿意完全把生命奉献给m国,他要回国当兵去,所以不能给他当大哥。元修记得,他还指着陆韶城的花臂泼冷水,“就你这胳膊,这头发,你在这儿还有案底,祖国要你吗?”

没想到,半个月后再见陆韶城,他的黄头发就染回了黑的,花臂也神奇的消失了,破洞牛仔裤和紧身背心变成了直桶西裤和衬衫,差点没亮瞎元修的狗眼。

后来的后来,元修也知道,他真的当了兵,还是特种兵,不过好景不长,又犯错被开除了,转头加入了猎豹突击队做了雇佣兵。不过,那时候元修已经知道,陆韶城从来没有被部队开除,而是被委于重任,开始了奉旨除恶的旅程。

元修在纽约,他安排元修进了天宇国际,要求元修一边进修,一边帮他处理一些事务。这样,才有了今天这个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看起来蛮像一个好人的元修。

元修说完,还很激动的样子,不住地叹息,“虽然这些年日子过得舒服多了,可是真怀念在纽约的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啊。”

纪恬深没有想到陆韶城还有这样的过去,很难想象他那样一个人扮成嘿社会是什么样子,他那时候真的是热血少年啊。联想到他找人起诉高利娜,整治高隽,打击许少枫,其实,他的内心一直没有变,仍然是曾经那个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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