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剧魅影]予你狂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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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Chapter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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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除了埃里克,还有一个人过得相当煎熬,那就是布莱克死去的卡罗莉娜暗恋的金发男孩。

他收到了卡罗莉娜电购的最新款随身听,绞尽脑汁也不明白她为什么突然间对他这么冷淡,也不明白一个骷髅是鬼?还是魔术?为什么能在眨眼间变成大活人,更不明白卡罗莉娜的手心为什么可以冒出火焰……她身上有太多谜团。他快要被这些谜团折磨疯了。她还是那个暗恋他的卡罗莉娜吗?

他不是没想过附身、还魂、恶灵缠身等可能,但一方面,他又极其相信科学,哪怕亲眼看到骷髅变成活人,也坚信那只是糊弄小孩的障眼法。毕竟,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有人以骷髅的形态活着?

布莱克思来想去,决定去找卡罗莉娜当面对质。他拿上卡罗莉娜送他的随身听,刚要出门,就透过猫眼,看到门外站着一个穿着黑斗篷的男人。

“谁在外面?”他警觉地问。

“猎魔人。”斗篷人答道。

“猎魔人?什么猎魔人?”

“猎杀魔物的人,”斗篷人说道,“开门。你身上有魔物的气息,我要探查明白。”

如果是一个星期前,他绝对不会给这种语焉不详、面目模糊的陌生人开门,但这几天他经历了太多怪事先是追求自己的女孩相貌和性情大变,后是亲眼目睹骷髅长出了鲜红的血肉。要不是他的父母都是无神论者,读的也不是宗教学校,恐怕就真的相信这个世界有鬼了。

布莱克迟疑了一下,拴上门链,打开一小截房门,问道:“什么是魔物?”

斗篷人却反问道:“你最近有没有遇到什么怪事?”

“有。”布莱克说,“我和朋友去鬼屋探险,却看到一个骷髅架子,慢慢长出了逼真的血肉,变成了一个大活人……我朋友都吓坏了。我没有当回事,以为那只是魔术效果。”

“没有魔术能做到这种地步。”斗篷人说道,“你看到的绝对是魔物。而且,你身上的魔物气息非常浓。”

“真的?你能再跟我说说,什么是魔物吗?”

“你知道客迈拉吗?”见布莱克摇摇头,斗篷人耐心地解释道,“那是一种非常强大的魔物,拥有三只形貌各异的头颅,前面两只是狮子和山羊的头颅,最后一只长在它的尾巴上,是一只凶猛无比的蛇头。羊角、狮耳和蛇头均燃烧着黄色的火焰,徒手不能触碰,性情残暴,食欲旺盛,总是在寻找能吃的猎物。”说到这里,斗篷人用上了恐吓的语气,“你能想象同时被狮子、山羊和毒蛇撕咬的感觉吗?那可不是普通的山羊,而是凶残恐怖的恶魔山羊不然你以为传说中的恶魔,为什么会长着山羊的头角?”

布莱克被他吓到了,露出又惊又惧的表情。斗篷人受用极了,继续说道:“我和它战斗了十天十夜,运用智谋才斩下了它三颗头颅,不过还是被它的蛇头咬伤了胳膊,留下了两个至今都无法治愈的伤口。”说着,斗篷人捋起袖子,露出胳膊上两个幽黑、溃烂的小洞,“看,这可是去年的伤口,至今都还在冒黑气。”

布莱克探头一看,的确还在冒黑气。现实中没有毒蛇能咬出这样的伤口,像被两个浸泡过毒液的锥子扎伤似的,边缘爬满了青黑色的裂纹,飘散出幽黑、邪恶、亡灵一般可怖的毒气。

布莱克下意识打开门,伸出一根手指,想去触碰一下那毒气,看看是真是假,却被斗篷人一把推开:“蠢货!你以为你是拥有强大体魄的猎魔人吗?客迈拉比最毒的毒蛇还要毒,普通人只要沾一点儿就会丧命!”

布莱克终于露出惧怕的神色。

斗篷人看到他恐惧的表情,心中舒服了不少。他说的都是真话他找到布莱克,的确是因为探查到附近有魔物的气息;但在客迈拉的事情上,他没有全部说真话。

客迈拉是史诗级魔物,只有银级以上的猎魔人,才会组队去和这种级别的魔物战斗。遇到客迈拉之前,他还只是一个铁级猎魔人,正在勤勤恳恳地攒学分;不过,他手上的伤口确实是客迈拉造成的。当时,他误入了一片魔法森林,被客迈拉盯上,要不是一个金级猎魔人出现,随手解决了那个庞然怪物,他恐怕已经成为客迈拉的腹中之物。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银级以上的猎魔人,还是只存在于传说中的金级。

男人面庞冷峻、美丽、轮廓分明,眼睛泛着黄金般的金属光泽,瞳仁如同进入攻击状态的猛兽,只剩下一条极细的黑线;脸部瘦削,下颚角线条优美而凌厉,穿着深蓝色的衬衫和黑色齐膝大衣,手上拿着一把银白色的巫银弩。他似乎尤其钟爱红宝石,耳坠、领带和袖扣均镶嵌着鸽血般艳红的红宝石。

他眼神冷漠,像神明抹杀牲畜般,随手抹杀了客迈拉。

哪怕斗篷人对金级猎魔人的实力毫无概念,也察觉到这个男人不是一般的金级猎魔人没有哪个金级猎魔人能随手抹杀一个史诗级魔物。

他的实力强到恐怖,简直和教科书扉页上的人物埃里克阿克塞尔有得一拼,很可能是排行榜前几名的金级猎魔人。

斗篷人不敢多看,连忙低下头,直到男人离开,都没敢抬起头来。

说起埃里克阿克塞尔,只要是猎魔人,没有不崇拜他的。他是历史上第一个同时统治新旧血族和猎魔人的传奇人物。没有他,不知有多少猎魔人和新旧血族,会死于频繁的斗争之中。可以说是埃里克阿克塞尔,奠定了他们和平生活的基础。那个男人的长相酷似阿克塞尔,估计是他的崇拜者。

不过,埃里克阿克塞尔并不是一个完美的统治者,他过于爱慕和崇拜他的妻子,几乎到了失去自我的程度没有哪个男人会跟着自己的妻子姓,即使是最平庸的劳工也不会随妻姓,但埃里克就这样做了。他还不是普通的男人,而是历史上唯一一个同时统治新旧血族和猎魔人的男人。

总之,金级猎魔人离开后,斗篷人挖出了客迈拉的晶核,上交到功勋部,破格晋升为一名铜级猎魔人。在那之后,他就到处炫耀自己的“战绩”,不时捋起袖子,让周围人欣赏客迈拉留下的黑色伤口。

他的目标是成为和那个男人一样的金级猎魔人,正在疯狂攒功勋和学分,嗅到这里的魔物气息后,就立刻赶了过来。

因为布莱克身上的魔物气息很淡,约等于没有,他猜测那个魔物的等级不会高到哪儿去,就没有告诉自己的同伴他正在做一个多人任务;多一个人过来,就多一个人和他抢学分。

斗篷人和布莱克聊了一下午,确定了卡罗莉娜的住址,准备第二天就和布莱克去她的家里猎杀魔物。

克莉丝度过了一个相当美妙的早晨。

埃里克最近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在那事儿上特别粗暴,不再小心地询问她是否可以,而是像被冲动支配的动物一样,蛮横而疯狂地占有她,不时还会说一两句下流的脏话,虽然说完后,就会低头亲吻她的脚趾道歉。事后,他对自己粗暴的行径非常懊悔。她摇摇头,微笑着亲了他一下,跳下床,光着脚走向浴室,冲了个快活的热水澡。

洗完后,她戴着柔软的浴帽,帽子里是湿漉漉的、夹杂着黑色发根的浅金色秀发,倚靠在床上,打开烟盒,抽出一支香烟,叼在嘴里点着,一边慵懒地吞吐烟雾,一边看书。

七月份的清晨寂静、炎热,亮闪闪的阳光穿过窗户,投射到满是衣物的地毯上。她懒洋洋地吐出一个烟圈,对现在的生活满意极了。

血族虽然拥有漫长的寿命,却因为不需要睡眠而经常昼夜颠倒,她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过睡到自然醒的畅快感了,也很久没有体会过在闷热的夏天里汗流浃背的滋味了,更别说像个活人一样因冷热而苦恼。这是真正活着的感觉,任何一个猎魔人和新旧血族都无法轻易地体会到。她能重温这些感觉,感到相当幸运。

不过,相较于快乐的人类生活,她还是希望能尽快回到自己的身体去再不回去,她的丈夫就要发疯了。

克莉丝抽完一支烟,刚要掐灭烟头,把湿发吹干,就听见楼下响起门铃声。

埃里克在厨房做早餐。她随手捡起一件白衬衫套在身上,咬着烟蒂,光脚走下楼,打开门问道:“找谁。”

布莱克完全不敢置信眼前的女孩还是女人?是卡罗莉娜。

在他的记忆里,卡罗莉娜是一个相貌平凡、含胸驼背的金发女孩,如果不是因为家境富裕,出手阔绰,又特别喜欢缠着他,他根本不会看这样的女孩一眼;现在出现在他眼前的女人,却艳丽得他不敢大声说话。

她个头高挑,却并不纤瘦,肢体的肌肉紧实而健美;上半身穿着一件宽松的男士衬衫,扣子只系了几颗,露出黑色蕾丝胸罩的阴影。这样的打扮在杂志女郎身上十分常见,但在现实生活中,布莱克还是头一回看见。他彻底看呆了,微微张大嘴,下意识屏住呼吸,吐不出一个字。

越往上看,他越震惊。她两片红唇咬着一支燃烧到尽头的烟蒂,牙齿跟牛奶似的洁白;眉毛和从前一样稀疏,却不再像从前那样没精打采,反而显得她的眼睛更大了。

变化最大的是她的嘴唇,他以前觉得她的嘴唇太厚,不好看,今天再看却发现她的嘴丰盈而妩媚,哪怕涂着最普通的红色唇膏,也显得明丽、放荡,比最美艳的歌舞女郎,还要叫人心旌摇曳。

布莱克悲哀地发现,他和卡罗莉娜的地位彻底对调了以前的他瞥她一眼,都是对她的恩赐;现在的他却压根儿不敢和她对视。她太美了,连脚趾甲都美,上面涂着红色的趾甲油,非常漂亮。

他越看越痛苦,越看越后悔,以前的他为什么不仅没能发现她的美,还要用言语去嘲讽她呢?

后悔到极点,布莱克的心中突然冒出一个极其阴暗的猜测:卡罗莉娜是不是用了什么巫术,改变了自己的相貌,才变得如此美丽?www.九九^九)xs(.co^m

对,肯定是这样,以前的她那么不起眼,是路边最普通的金发女孩,头发像干枯的稻草一样蓬乱,眉睫稀疏,身形臃肿,总是含胸驼背,连乞讨的老头儿都不会多看她一眼;只有巫术才能把这么平庸的女孩变成一个艳光四射的美人儿,绝对是巫术搞的鬼。

想到这里,布莱克顿时对卡罗莉娜生出了浓浓的轻视他也说不出为什么要轻视卡罗莉娜,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修补自己破碎的自尊心,往后退了一步,让出后面的斗篷人:“是他找你。”

克莉丝眯起眼,看向斗篷人。

她一眼就看到了斗篷人领子上的徽章盾牌造型,上面有一条眼中镶嵌着红玛瑙的粗蟒蛇,绞缠着两把交叉的骑士长剑;猎魔人协会的徽章。

这是一个铜级猎魔人。

她眨了一下眼睫毛,取下口中的烟蒂,正要跟这位猎魔人说明情况,斗篷人却在看见她的一瞬间,就捋起袖子,亮出臂膀上的巫银弩,压低了声音说道:“这位小姐,你身上的魔气很重……你被魔物缠身了!”

作者有话要说:这章还是15个字以上的评论都有红包么么哒!!!

推一下自己最新完结的魅影文:歌剧魅影我爱你,我装的,在这篇文中我进步蛮大的,不过因为前六章是另一篇文的彩蛋,进入正题较慢,受众不大,感兴趣的可以去康康。

文案

原著魅影穿越到同人小说野兽与金丝雀,回到现实世界后,对爱情产生了强烈的信心与渴望。

他相信只要自己像同人魅影那样善良?、深情、对爱忠贞不渝,终有一天,也能碰见同人小说里那样善良美丽的女主角。

他碰见了。

那是一个娇小可爱的女孩,褐色头发,大眼睛,脸庞圆润,喜欢涂粉红色的口红。她像同人小说的女主角一样,不嫌弃他丑陋的长相,也不害怕他冷漠凶残的本性。

她牵着他的手,把他引入了被欲望之蛇包围的伊甸园,然后,卷了他的钱跑得无影无踪。

原著魅影:“……”

前五章是另一篇魅影同人的彩蛋,可看可不看,建议还是看看,有不少原著背景介绍。不想看可直接看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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